
县直有关单位,局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厅2014年工作安排和东安县财政2014年工作要点要求,以服从大局,服务改革、发展为宗旨,按照财政监督转型目标要求,切实规范财政行政行为,提升财政监督效能,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为加强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检查,经与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共同商议,报县人大财经工委审定,我局制定了2014年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和调研、调查计划,现将计划内容通知如下:
一、财政收入检查、调研
1、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检查
检查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编委办、县供销联社、县移民局、县粮食局、县药监局、县公路局、县房产局、县国土局
检查内容:非税收入是否按《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检查时间:2014年9-10月
责任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局、监督检查局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2、水资源费征收情况检查
检查单位:县水利局
检查内容:县水利局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湖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代征代缴水资源费
检查时间:与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同步进行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3、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检查
检查单位:县计生委和乡镇财政所
检查范围:2012-2013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检查时间:与乡镇财政所检查同步进行
责任单位:教科文股、监督检查局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非税局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全省开展的上下联动调查项目)
调查对象: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及部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
调查内容:营改增政策执行、试点运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纳税人的影响等
调查时间:2014年3-6月
牵头单位:县人大财经工委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局、预算股、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5、县本级税收收入质量调查、调研
调研单位:县地税局、县部分纳税企业及相关单位
调研内容:税收征管部门是否按有关税法规定征缴税款,是否存在多征、缓征、不征、少征现象;纳税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申报纳税,是否存在偷、漏税现象;财税优惠政策是否正确执行到位;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期限已过相关企业、单位是否仍变相执行。
调研时间:2014年3-6月
牵头单位:县人大财经工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监督局、预算股、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联合参加调研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
6、合格学校建设和校车管理使用
检查单位:县教育局,2011年至2013年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单位,配备校车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检查内容:合格学校建设立项是否合理、项目建设资金预、决算及评审情况,竣工后是否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及存在其他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效益;校车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张冠李戴、作为摆设等现象,是否存在乱收费、伤民现象。
检查时间:2014年7月
责任单位:教科文股、财政监督局、绩效评价股、投资评审中心
7、人畜安全饮水工程
检查单位:县水利局及人畜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检查内容:项目立项是否合理、是否如期完工、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挪用、截留现象,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效益。
检查时间:与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同步进行
责任单位:经建股、财政监督局、投资评审中心
8、2011-2013年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单位:县科技局
检查内容:科技经费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巧立明目套取、截留科技经费,是否存在挪用科技经费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及挪作他用现象
检查时间:2014年9月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绩效评价股、教科文股
三、专项检查
9、“小金库”专项治理
检查范围和单位:将“小金库”治理工作融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重点检查中小学校的学生伙食费收支管理情况,各种协会组织是否又重新挂靠在主管部门,是否存在以主管部门名义收取各种会费等情况,群众有反映及有举报线索的单位
检查时间:全年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局、非税局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10、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县农业局
检查范围: 2011—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 9月
责任单位:农业股、财政监督局、绩效评价股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11、水利专项资金
检查单位:县水利局
检查范围: 2011—2013年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9月
责任单位:农业股、财政监督局、绩效评价股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12、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
检查单位:大盛中学、南桥中心小学、花桥学校、芦洪市中学
检查范围: 2011—2013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和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伙食收支情况检查。
检查时间:与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使用情况检查同步进行
责任单位:教科文股、财政监督局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13、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
检查单位及范围:⑴县能源局管理的2011-2013年强农惠农资金;⑵新村办所管理的2011-2013年新农村建设资金;⑶白牙市镇2011-2013年失地农民生活补贴资金;⑷退役士兵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偿;⑸石期市镇、大江口乡2011—2013年“一事一议”建设资金;⑹移民局2012—201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情况;(8)有关乡镇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时间: 全年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经建股、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综改办、综合股、绩效评价股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14、土地整理、储备耕地情况检查
检查单位:县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
检查范围:2011年至2013年度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情况及土地储备使用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10月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15、就业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检查
检查单位:县人社局
检查范围:2011-2013年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5月
责任单位:社保股、财政监督局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16、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单位:县城管局及相关单位
检查范围:2011-2013年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9月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经建股
17、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单位:县环保局
检查范围:2011-2013年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10月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
18、彩票公益金财务收支情况检查
检查单位:县体育局、县民政局
检查范围:2011-2013年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4月
责任单位:综合股、监督检查局
四、会计监督检查
19、医药行业和交通运输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全省上下联动检查项目)
检查单位:县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人民医院分院、东安县大众客运有限公司、东安县永通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检查内容:新会计制度执行情况;2013年度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职工薪酬分配、票价形成机制、固定资产购置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是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和绩效监督。
检查时间:2014年4-9月
检查单位:财政监督局
20、行政事业单位
检查单位:部分县直单位及乡镇(与其他专项检查一同进行)
检查内容:新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时间:全年
责任单位:会计股、财政监督局
21、检查单位及内容:全县民办学校《会计法》和新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及教师工资发放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7月
责任单位:国库股、会计股、教科文股、财政监督局
五、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22、检查单位:白牙市镇人民政府、路灯管理所、县住建局
检查内容: 2012—2013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3、11、12月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局、绩效评价股。
六、全县临时机构财务收支检查
23、临时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
检查单位:县设临时机构
检查范围:临时机构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11月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局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七、政府性投、融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
24、政府性投、融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
检查单位:东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检查范围:2011年至2013年县本级政府性投、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时间:2014年10-11月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经建股、绩效评价股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八、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
25、局直属单位、机关各业务股室内部审计
检查内容:局直属单位、各股室2014年1月至12月财政资金运行情况
检查时间:日常监管,实行每月第三方对账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局
26、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检查
检查范围:17个乡镇财政所2013年下半年财政预算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和当年财务收支及内部管理情况督查
检查时间:2013年7月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局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27、乡镇财政所长异动离任审计。
检查范围:有所长异动的乡镇财政所
检查时间:所长异动后5—30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局
九、临时工作
28、上级财政部门、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县委、政府领导临时决定需要检查的项目。
检查时间:临时决定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局
联合参加检查单位:有关单位
东安县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责编:东安
来源:县财政局
下载APP